要结合证据情况确定,无义务赡养继母
我是招亲到老婆家那边的,老婆家在农村,当时结婚盖房子我家拿了10元,那是正赶上岳母生病,肺癌晚期!就在我们结婚不久岳母就去世了,这期间老婆挣得钱都给了家里,但还欠下7万元的债务。
岳母去世后,岳父又结婚了!因为当时没立自居岳父现在居然说我家拿的10万元给岳母治病了,还说房子是他的,他愿意给谁就给谁!而且还叫我们还那7万元的债务!请问一下这个房子有没有我们的?我们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吗?继母的子女有这房子的继承权吗?如果我们不住在那房子里搬到别处能解除招亲吗?能把那10万元要回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