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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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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663什么是编号?

低保办理

我是一名残疾人,户口所在地吉林榆树,爱人孩子户口所在地黑龙江,我们都在大连打工,我们能办理低保么?若是能办理是1个人还是3个人的?

咨询者:fa136409吉林
[咨询时间:2010-10-2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21 12:03
陈志超
在户口所在地办,只要符合条件三个人都可以办.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1 12:09
魏国鹏
低保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救助对象
农村五保对象:年满60周岁的老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村民。
农村低保对象: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村民。
二、申请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
2、相关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结婚证(离婚证)和户口证明;
(4)家庭收入证明;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
三、申请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村委会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算,并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的,村委会签署意见上报乡民政办审核。
3、镇民政办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实,确认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将材料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4、市(县)民政局对乡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将审批结果通过乡告知村委会,村委会张榜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的,由乡民政办代发《农村低保领取证》;有异议的,由村委会进行复核,并按上述程序重新核查,情况属实的,予以纠正。
四、办理时限
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实行年度动态管理,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符合条件的从市(县)民政局指定时日起开始享受有关待遇。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1 12:39
刘子若
只能地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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