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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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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5774什么是编号?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

江律师您好,

我们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今天刚签的6年合同),现因公司改制,我们现工作还在总公司但工作归分公司管理,现总公司要给员工办企业年金,已我们工作已归分公司管理为由,不给我们办(实际我们的工资一直由总公司发放的),但同意将企业年金所需的款项拨给分公司,由分公司酌情处理此事,请问总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是否算同工不同酬)?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咨询者:fa535146北京
[咨询时间:2013-11-13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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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11-13 13:57
牛国荣
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应给予你们办理企业年金,否则行为是违法的,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11-13 14:04
李建成
您好!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应给予你们办理企业年金,否则行为是违法的,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11-13 20:02
刘子若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11-13 21:06
赵江涛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3-11-13 21:54
邢珂铭
应该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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