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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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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536什么是编号?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

打了下课铃,但老师没说让下课的情况下,两个孩子在老师整理卷子的时候,自行出教室玩耍。

其中一个孩子在这期间被别人撞伤,并且不知道是谁把他撞伤。

这种情况,学校和老师有责任吗?有什么责任?

补充说明:
受伤的孩子是一年级
咨询者:fa136156河南
[咨询时间:2010-10-1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19 21:11
陈志超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学校管理上有疏漏之处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9 21:07
魏国鹏
孩子是一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学校负有监护的义务,对学生的伤害行为,学校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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