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住单位家属楼20年,各种费用都是以自己名义交纳,18年前领导已答应分配给我,只是没有党组会记录,房改时先参加工作职工提出异议,这套楼是否应房改给我?有什么法律或政策依据?若不给我,拆迁时应如何安置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