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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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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431什么是编号?

未续签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您好,我想问一下, 我的合同是从2009年9月到期,之后到今年10月这一年多的时间,公司没有与我续签合同,请问我去申请仲裁的话,能否得到这没有签合同期间两倍工资,然后我这个会不会过时效了?

咨询者:fa135907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18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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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18 06:32
倪振杨
可以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等。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一年后的第一天开始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等等!
四是维权时效为一年,双倍工资的维权时效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计算。你的情况未过维权时效。现在开始主张和正好、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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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倪振杨律师于 2010-10-18 10:1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10-18 09:38
阎书波
建议赶快找律师处理。Q Q84695220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8 11:52
魏国鹏
1。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没有超过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自劳动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开始计算,即自今年十余份开始计算时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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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8 12:41
刘子若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你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你一直在工作,对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持续发生过程中,仲裁时效应当从十月份开始计算起,因此你可以申请仲裁。
郑吉文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825559
积分:2025
]
回答时间:2010-10-22 15:37
郑吉文
你好!以上律师已经详细解答,如有不明,可以给我打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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