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关于最高法院在2006--2005时间曾发布一文件说: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不受理?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534什么是编号?

关于最高法院在2006--2005时间曾发布一文件说: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不受理?

尊敬的律师过年好,在这里给你们拜年了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的我从我们这里的律师口中听说,最高法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所用的临时工与机关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起诉机关单位时法院可不受理。

不知这事是真的吗?现在有改动吗?请你们能说明?急盼!谢谢!

咨询者:sdgqw北京
[咨询时间:2009-01-2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金占良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8710027319
积分:868
]
回答时间:2009-01-27 06:17
金占良
你好,确实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的劳动争议不好办理的,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咨询一下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1-28 11:02
倪振杨
现在明确按劳动法调整!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