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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后还要加多少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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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077什么是编号?

实习后还要加多少个月?

我在公司实习了1年,发了一年实习工资。我在公司实习了1年,发了一年实习工资实习完现在还要试用6个月!请问这样可理吗?我觉得时间太久了!

咨询者:fa135576海南
[咨询时间: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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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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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16 00:03
陈志超
实习期限没有法律规定,当然你所从事的劳动是一个正常员工的工作任务却你已经具备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而公司用实习规避劳动法是违法的,这样的话你们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试用期的期限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16 09:16
倪振杨
需要看具体请款而定:
但不知你说的实习时学校毕业前的实习还是毕业后的“实习”。
1、如是学校毕业前的实习,不计算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你们约定的工作期限超过三年的,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并不违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如果实习是在毕业以后的,就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不合法。同样依据以上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超过的视为正式劳动期限,享受正式工待遇!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6 11:58
魏国鹏
劳动合同法无实习一说,你的实习期间应该是试用期,公司无权再要求你试用6个月,这种行为侵犯了你的劳动权益,你意见试用了一年了,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试用期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超过6个月后的工资差额,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魏国鹏律师于 2010-10-16 11:5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6 13:40
刘子若
法律没有规定实习期,你实习一年了还要试用六个月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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