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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标的 利息 是多少 借款过了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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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0612什么是编号?

借款的标的 利息 是多少 借款过了时效吗?

借款二十万元 于2009年10月31日 到2011年10月31日还清

借款 二十五万元(备注:双方以前的借贷金取消)约两年内还清,借款人每月承担5000元利息,按月支付。

若提前还本金 ,每月利息按比例减少直至还清。

咨询者:fa528309甘肃
[咨询时间: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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