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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调节不成功 造成我方轻微伤害 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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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046什么是编号?

双方调节不成功 造成我方轻微伤害 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双方调节不成功 造成我方轻微伤害 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咨询者:fa135504吉林
[咨询时间: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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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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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0-15 12:14
殷国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公安机关应如何具体处理,要根据案情决定。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15 12:18
陈志超
同上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15 12:27
倪振杨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调解结案不成的可以对行凶者给予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5 12:28
魏国鹏
双方调解不成,对方殴打你方致使造成轻微伤,对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10-15 12:44
程向云
您好,公安机关可以帮助调解,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10-15 15:48
张宏图
建议双方到法院起诉。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5 20:43
刘子若
公安机关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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