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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进行工伤申报及申报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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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045什么是编号?

能否进行工伤申报及申报的有效期限?

因工作原因被安排陪同外出就餐,属于正常工作外时间,出事地点在外省市,不在签订劳动关系所属地区范围内,不慎摔伤造成腿部骨折,到现在时间已有两个月。

单位没有给申报工伤,也未对养伤休假期间的工资补助等相关待遇做出任何交待。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进行工伤申报及进行申报有有效期?

咨询者:fa135502河北
[咨询时间:2010-10-15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0-15 11:56
殷国丰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以上规定,本案应认定为工伤。如单位不申报,家属可在1年内申报。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殷国丰律师于 2010-10-15 11:5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15 12:31
倪振杨
原则上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赔偿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注意]: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
2、申请认定时需提交A、身份证复印件,B、劳动关系证明,C、看病的病历资料[职业病的还需要职业病防治所诊断证明书]。D、其他必要的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书等]。
其次,工伤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申请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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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5 12:34
魏国鹏
你因工安排陪同外出就餐,属于为了单位的利益进行的行为,属于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伤害事件,属于工伤。单位没有为你申报工伤,你有权在一年之内自行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第(五)条的规定你的情况属于工伤。申报工伤的程序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10-15 12:50
程向云
您好,从你的叙述情况看,造成的伤害应该是工伤,单位不处理,你就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请要求工伤待遇,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按照规定级别赔偿、仲裁的顺序进行。期限为1年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5 20:41
刘子若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受伤的,应当认定工伤,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并要求单位按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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