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庭审时,我被审判长挖苦抢白,又多次被审判长打断陈述。
这些庭审记录中都没有如实记载,而没有收到答辩状,可在庭审记录中,却有收到了答辩状的问答。
因为以上种种原因,我拒绝了在庭审记录上签字,请问这会成为法院不下判决书的理由吗?请帮帮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