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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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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875什么是编号?

公司与员工的纠纷!!!!!!!

我女朋友是做公司财务的,今年8月初她提出辞职后,公司领导挽留她。

被她拒绝。被她拒绝而后在她那的两个月公司报销单被偷了,在被偷期间公司一直都住着领导的亲属。

现在辞职的时候领导一直再三刁难她,也没有说怎么处理她,就这样拖着。

如果到时她强行离开,会负什么责任呢?假如公司要告我女朋友时,我们改走什么法律程序呢?麻烦各位律师们,帮我出个主意!不慎感激!

补充说明:
报销单被偷后,公司领导一直没有处理意见。我女朋友也没有去报案,现在报案还有效么!报销单面额是30多万的,辞职报告是8月中旬提交的。辞职报告领导签没有签也没有个明确的答复!我女朋友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走掉!!真是伤脑筋,拜托各位律师们帮帮忙!
咨询者:fa135114云南
[咨询时间:2010-10-1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12 13:44
倪振杨
员工要求解约,需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
到期就是自动解决劳动关系!
至于票据丢失问题,负有管理义务的员工应当按实际损失和责任依法承担责任!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10-12 13:44
田国军
你好,发生单据被偷了是否报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女朋友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辞职,不需向对方同意。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2 14:06
魏国鹏
公司的报销单被偷了,你女朋友应该尽快报案,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犯罪人承担法律责任,这样你女朋友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了,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老板无权要求你女朋友承担赔偿责任,老板只有等待案件侦破后,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和你女友无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2 20:44
刘子若
公司报销单丢失的,应当报案。你女朋友辞职的,可以在提出辞职三十天后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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