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求解约,需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
到期就是自动解决劳动关系!
至于票据丢失问题,负有管理义务的员工应当按实际损失和责任依法承担责任!
到期就是自动解决劳动关系!
至于票据丢失问题,负有管理义务的员工应当按实际损失和责任依法承担责任!
我女朋友是做公司财务的,今年8月初她提出辞职后,公司领导挽留她。
被她拒绝。被她拒绝而后在她那的两个月公司报销单被偷了,在被偷期间公司一直都住着领导的亲属。
现在辞职的时候领导一直再三刁难她,也没有说怎么处理她,就这样拖着。
如果到时她强行离开,会负什么责任呢?假如公司要告我女朋友时,我们改走什么法律程序呢?麻烦各位律师们,帮我出个主意!不慎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