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超生罚款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47987什么是编号?

超生罚款

男方是浙江人,女方是安徽的。男方是浙江人,女方是安徽的女方想男方入赘,男方不 愿,男方镇上干部在当事人不自愿的情况下2008年到杭州给办理婚姻登记。

只领生育证没有结婚证。只领生育证没有结婚证婚姻有效吗?08年生一孩子孩子随父户口上浙江,2013年,现在生了2胎,户口随母上在了安徽,未视为超生,请问现在男方政府要求男方交超生罚款合法吗?应该到哪里由什么部门收取呢?

咨询者:fa524801浙江
[咨询时间:2013-10-1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3-10-20 09:58
严亨春
由要上户口所在地机构收罚款合法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