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在2012年4月开始在一家上海浦东的电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经理的职务,8月时总经理希望我入股该公司,当时谈的是金额20万,占6.67%的股份,在我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是280万元,加上我之后一共是5名股东,共300万。
我将款汇入公司账户后,公司给了我一张手写的文书,上面的描述就是我入股该公司,多少钱占多少股,待股东到齐后办理工商手续,并盖了公章。
之后我继续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召开过2次股东会,股东会决议时我都签字的,但是公司迟迟没有给我办理工商手续,将我名字加入自然人股东名单中。
今年我与董事长等人的经营理念产生重大分歧,感觉公司经营有问题,而且也始终未给我办理入股的正式手续,因此我想退出。
请问各位律师,按照这种情况,如果按照我的股权,只能按公司目前实际资产的6.67%退回,但是公司的工商注册上面又没有我的名字,我是不是能够起诉公司未执行约定属于违约,从而将这笔投资款全额返回给我?请各位律师帮我看看这个可能性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