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结婚前我老公买了一套房子(他的名字),婚后第四年我们把房款还清了,现在我们要离婚,决定把房子给儿子,但办理手续需要费用太高,我们能不能签属一份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问题而不办过户手续?签完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婚后老公的债权方(未离婚前发生的债权行为)是否可以要求这套房子来抵偿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