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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拿到应有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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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494什么是编号?

未拿到应有的劳动报酬

2010年7月15日在五四大街尖飓网吧做网管,1000元一个月,扣押身份证,包吃住,没天12小时.

2010年8月1日发工资400,压100块钱押金.

2010年9月1日发工资900+100(由于缺人,夜班一个人),压100做押金.

2010年9月14日说明即将要离职,2010年10月1日未发工资.

国庆节没放假,到10月5日,说让我走,可是最后却给我发了750元(10月1日至10月5日)不退,10月1日至10月5日工资不给.

今天差点被打,受到老板恐吓,说知道我家是哪里(身份证扣押过),若是我敢投诉就一定找我家去.作为一个南方人,怀着向往的敬意来到北京,遇见了一群东北人,我该怎么办?难道北京也没有法律只有金钱势力吗?着向往的敬意来到北

咨询者:lyhbjz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贤笑岩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3500241808
积分:3170
]
回答时间:2010-10-05 21:47
贤笑岩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 是提起劳动仲裁都可以。
押金可以要求返还。未发的工资可以要求补发。加班也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05 22:36
刘子若
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10-07 10:46
阎书波
找律师详细咨询吧。Q Q846952203
张晓菊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1089465
积分:361
]
回答时间:2010-10-07 14:38
张晓菊
到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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