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压伤他人脚部,伤者检查后脚趾骨折,其随行单位领导提出私了,要求肇事方承担部分医疗费及补偿共3000元,其它费用及后果由其单位承担并收款签订协议。
但是当事人没有亲自签字。但是当事人没有亲自签字以后是否会产生纠纷,下步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