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休完产假上班,但因个人原因,想辞职。
但是,公司人事部门说,今年生育保险的制度改了,分5个月把保险金打到公司的账户里,因为现在距报销还不满5个月,也就是说公司没有得到全部的生育保险。
现在公司以此为由,让我返还休产假发放的5个月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