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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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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37什么是编号?

经济裁员

我是一家投资公司的员工,由于经济危机,公司大量裁员。

现在公司说给我们经济补偿,可是要3个月后才发到我们的工资卡里。

请问3个月是否有法律上的程序依据?如果3个月后公司不给我们补偿怎么办?还有就是我们公司的法人代表有2个公司,那请问律师我们是和哪个公司要赔偿金?还是只认法人代表就可以了?谢谢律师朋友!

咨询者:jklh河北
[咨询时间:2009-01-20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喻利琴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674054
积分: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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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09-01-20 10:09
喻利琴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因此三个月没有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你只能向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要经济补偿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高效诚信服务。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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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
回答时间:2009-01-20 11:26
谷友军
同意上述律师意见。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09-01-20 10:09
你在哪个公司上班就向那个公司索要赔偿。3个月支付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桂广涛律师
[地区:重庆-巴南区
手机:13900000000
积分:1130
]
回答时间:2009-01-20 10:50
桂广涛
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就应当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1-20 11:07
倪振杨
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确定之日15天内付清补偿金。违者可以要求赔偿!补偿金向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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