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被流氓犯罪团伙故意伤害后经自治区人民医院全力抢救二天后苏醒脱离生命危险,但由于其中一个犯罪人用刀从大腿外侧刺入伤及股动脉,一星期后形成股动脉瘤;而后手术治疗修复动脉血管。
出院到现在康复治疗八个月其受伤的腿没有完全恢复正常的行走功能。
案发后身体的其他部位不同程度受到伤害现基本已经恢复,只是留有疤痕。
请问此类伤情司法鉴定应该属于哪一种比较合理合法。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