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2号 用啤酒瓶子把人打成轻度脑出血住院半个月出院 没有做开颅手术 自然吸收少量的血 现在伤者神智清醒活动自如 具体定为几级伤害我方不清。
到目前为止民事没有处理 ,已经移交法院 估计过期国庆要开庭。
估计立案是依照酗酒伤人立的 打人前喝了一瓶啤酒 ,打伤人后又打死一条狗打坏人家的门窗 ,下午4点左右发生的事情 当晚被带到拘留所 情绪不正常大喊大闹 拘留所送往县医院 医院没有精神药品 第二天派出所的民警向家属要精神药品,家属没给 三四天以后派出所让当地的大队支书向家属要了一个多月的药品 在看守所期间去内蒙古精神鉴定中心做了病情鉴定 鉴定结果是抑郁症间歇性精神病。
现在想寻求律师帮助 最理想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