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有双重户口(两个不一样的姓名)的人,一个户口在a市(农业户口,我出生时的户口),一个户口在b市(城市非农业户口,为了孩子在城市上学而办的)。
a户口是离婚十余年,反而用b户口结婚登记、生孩子了,孩子的户口已登记在b户口中(孩子十岁),而且现居住在b市。
最近发现我的a户口注销了,我到有关部门打听过,只要注销b市的户口,就能复原a户口,如今我想保留a户口,并且用a户口与孩子爸爸做结婚登记。
不影响孩子户口的情况下,想注销b户口,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