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占地的处罚程序如下:
一、受理。依据举报、信访、新闻披露、部门移送等材料进行登记。
二、立案。审查材料,指定承办人,填写立案呈报表,经领导审批,立案查处。
三、调查。收集证据,鉴定结论,写出调查报告,承办人提出处理建议。
四、处理。领导审议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制作《审议笔录》,做出结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告知和听证。下达处罚决定书前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需要听证的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送达。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它法律文书在7日内送交当事人。
七、执行。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和申请复议;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诉讼和申请复议又不履行处罚决定书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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