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其他 > 

村占地款我们能分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3933什么是编号?

村占地款我们能分吗

我们家三个女儿,没有儿子,我大姐和她的儿子,我和我老公,儿子,女儿,我妹和她女儿的户口都上在我父母名下,今年我们村的地被征用了,现村里边只给一个女儿的分地款,这样合理吗?

咨询者:fa133384河南
[咨询时间:2010-09-2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9-25 14:09
殷国丰
你们的户口都在你父母名下,你们就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利益,分得占地款.村里边只给一个女儿的分地款的做法是违法的,你们可以起诉解决.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何道宽律师
[地区:海南-海口市
手机:13876811815
积分:416
]
回答时间:2010-09-25 14:55
何道宽
这个问题属于涉及是否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纠纷,你们如果都具备以下参考条件即;1.你们的户口长期登记在你们被征用土地的村庄,2.你们在该村庄有土地承包经营行为并以此收入作为生活来源之一的,3.你们长期参加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选举和义务劳动等活动的.只要你们基本具备了以上条件,你们就应该和该村其他村民一样享受同等分配征地补偿费的权利.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5 18:38
魏国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们三个女儿的户口都在你父母的名下,都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土地是集体的,所有的集体成员都应该获得补偿,村里只分给一个女儿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侵权行为,你有权要求村里依法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5 22:11
刘子若
在户口上都有名字的都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有成员,都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