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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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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8437什么是编号?

债务承担

欠条

张三欠李四20万元,利息5分,限于2013年内还清。

借款人:张三,张某(张三儿子)

保证人:王某(已死亡)

现张三无钱可还,请问,张某是不是一定要还钱?(张某只是不忍父亲被债主逼迫,无奈之下才签字)

咨询者:fa513583江苏
[咨询时间:2013-09-2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9-20 16:41
赵井燕
张某只在继承张三遗产范围内负责偿还。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8
]
回答时间:2013-09-20 18:02
刘建平
要偿还的。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3-09-22 18:37
陈志恒
借款人有义务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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