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的男朋友是一家房地产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今年上半年离职。
我们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内,不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我们离职后,公司以离职为由,将佣金减半,原本应该是20000元的佣金打折之后只剩2千,我想咨询,这种情况可以不可以投诉。
我们现已离开该公司,并进入新的公司工作,保留有原公司的工资卡,内有银行流水,工资记录可查,并与照片和影像资料证明我们曾在该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