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如果主合同上为用期2个月到期后,债权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向债务人要本息,只要很高的利息,也不让担保人知道,担保人的担保期是两年,因为有直至本息不清为止,这样的字,直到20个月后,债务人跑了这时债权人及了要不到钱了这才向担保人追偿,我们有证据证明2个月期后有钱是债权人不想要的,请问担保人还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