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6月提出辞职,想在7月底离开,公司领导和我商量让我留到8月底,我同意了,8月6号的时候,领导突然提出我可以不用来上班了,但是8月份的工资照发,现在公司有意拖欠8月份的工资,目前只给了6天的工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跟公司领导沟通后又答应支付8月份的工资但是要等到9月底,请问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时效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