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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官此举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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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3061什么是编号?

请问法官此举是否违法?

该赡养状中,只女儿一个被告(有能力但不孝),没起诉儿子(病残且无收入)。

法官起先对此状子认可并通知了双方开庭的时间,后来因女儿在司法系统托了关系的原因,法官就硬逼儿子也参加诉讼,儿子病残无力出庭,老人也不同意惊动病儿。

可法官就以此为由不开庭。可法官就以此为由不开庭请问法官这样做合法吗?不合法该怎么办好?

咨询者:fa131713湖南
[咨询时间:2010-09-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先龙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843052083
积分:703
]
回答时间:2010-09-09 16:28
王先龙
不合法,必须在审限内开庭(一般为六个月)裁判。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09 18:28
刘子若
法官的做法不合法,民诉法规定,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诉讼主体的可以依职权追加,不能逼迫当事人去追加,并且不能作为以此不开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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