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一套精装修房现已交房,可交付时的橱柜,电器,卫浴等都换掉了,和合同上的品牌不一致,跟开发商交涉他们的答复是由于当初的采购问题为了不影响交房时间所以换了现在用的品牌(事先根本没有通知业主换品牌),据他们解释现在用的品牌价位还比原来高了所以他们认为他们没有违约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请问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