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出租房屋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30049什么是编号?

出租房屋纠纷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前段时间租用当地村委会大楼的二楼用于经营卡厅用,可是当我去办消防证的时候,要求提供本栋楼的消防许可证,可是房主没有,因为以前这栋楼是没有报建和取得合法手续的,就这样把我的事物耽搁了,我现在是进呢,证件办不下来,退呢,之前拆除房屋内的隔断用去了一万多元,与房主协商,他不予赔偿,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到赔偿。

咨询者:fa507476湖南
[咨询时间:2013-09-0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世泽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930451421
积分:1558
]
回答时间:2013-09-01 16:13
李世泽
合同有约定依据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因为房屋存在缺陷,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