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我的这个情况,是定性为诈骗还是借贷:2010年甲和我借了20万,后称有一处楼盘可以拿到内部价,于是答应从20万中扣除15万作为购房款,剩余5万归还。
现在房子迟迟不到手,甲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我问过售楼处,房子已经交房,但是甲不承认,称房子还在,手头上只有和甲的对话录音,没有别的证据。
这种情况是会定性为诈骗吗?向派出所报案,对方称不能受理,请问,我接下来要怎么办?本人在福建省厦门市,户籍福建省莆田市。
请律师帮忙解答,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