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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担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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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979什么是编号?

教师工资担保的问题

您好我是一个教师,在05年的时候我用工资替别人担保在信用社贷款,到现在贷款人还没有偿还债务,当时约定的时间是3年。

现在已经是5年了我还是不能领取工资!在这期间信用社没有起诉也没有申请仲裁!请问我现在是否已经自动解除担保责任了?

咨询者:fa131556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9-07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9-07 16:25
殷国丰
担保期限已过,你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梅雪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305233223
积分:477
]
回答时间:2010-09-07 17:19
梅雪
担保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限已过,你已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梅雪律师于 2010-09-07 17:2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9-07 19:04
席公民
你手里没有担保合同吗?看看合同不就清楚了?是否被担保人根本没有还款,一直在扣您的工资呀?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07 19:14
魏国鹏
你的担保责任是6个月,债权人在债权期限届满6个月内没有起诉你,你的担保责任已经解除了,没有偿还的义务了,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07 21:51
刘子若
担保期限已经过了,你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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