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李某属于承揽法律关系,你是定做人,李某是承揽人,受伤的人和李某是雇佣的关系,和你没有雇佣关系,你无须赔偿,应该由实际雇主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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