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权干涉你的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去劳动部门举报或仲裁。
我去年大学毕业的,签的是大连的一家国企,当时就知道是要分配到浙江工作的,去年3月份报到,先是参加了上岗前培训,然后被分配到浙江实习。
期间有师傅带着干活开始。期间有师傅带着干活开始去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上写明如果违约,要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当时公司说如果不签合同就不给办五险,所以就签订了劳动合同。
今年8月不想干了,想辞职,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报告上写明是我的原因要辞职,但是公司要求赔付5000元违约金,我该怎么办?据我所知只要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公司不同意,不交钱不放档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