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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未婚先孕,男方不同意结婚,要求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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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7375什么是编号?

女方未婚先孕,男方不同意结婚,要求分手

男女双方同居一年多,男方父母知道,去年怀孕应男方要求打掉了,现在又怀孕了,男方父母不同意结婚,并要求女方再次把孩子拿掉,女方不同意,男方在法律上要负什么责任。

咨询者:fa503618浙江
[咨询时间:2013-08-2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长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01138318
积分:1336
]
回答时间:2013-08-21 15:00
吴长军
非法同居,只受道德的遣责,不受法律保护。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3-08-22 19:47
岳建民
如果女方生下孩子,男方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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