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法人张某向周某出具一份借条,内容如下:今有张x向老友周x借款,因厂里进货资金需要,借款伍万元整,于一个月后归还。
借款人:签名,日期。借款人:签名,日期(借条上没有写明公司名称,也没有盖上公司公章)
之后张某法人代表更换了其他人,那么这笔钱是由张某本人承担,还是有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