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说一个女人怀孕6个月了想把孩子给别人抚养,说不要钱,只要给他这几个月了生活费5000元而且孩子生时候医疗费用我全权负责,我和他立下协议如果反悔赔偿我5万元,可是过了一个月以后这个女了又给我要5万请问这个女了算不算犯法了,而且这个反悔的费用成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