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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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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6326什么是编号?

天津市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

请问当时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写着因甲方(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自逾期之日起按月增加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定向还迁安置房交付之日止,可现在已经逾期了,给的补助费还是原来的标准,问他们,他们说是市政府规定30个月后(也就是逾期半年以后才给)给双倍,也没有什么依据,我们该怎么办好?

咨询者:fa502118天津
[咨询时间:2013-08-1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08-18 00:44
张鹏
协商不成依据拆迁协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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