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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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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562什么是编号?

房屋遗嘱产权纠纷

2000年的时候我父母所居住的公产房(平房)拆迁,我和我爱人出资30万购买了回迁房(个人产权,产权人是我父亲),买房时借助了拆迁的补偿条件(折合成现金5万左右)。当时我和其他兄妹口头达成协议,由我照顾父母,等父母去世房屋归我所有。

2008年,我和父亲使用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过户(产权人写的是我儿子,已经有了新的房产证),房屋价格为60万。但我父亲并没有要钱。

2009年,我父亲去世了。其他兄妹向我讨要房产,或要求我把60万拿出来补偿他们的经济损失。

我想问下房子是我父亲的遗产吗?或者需要把60万分给他们?还是说房子和钱都归我母亲所有?像这种问题法院一般会怎么裁决呢?

咨询者:fa130786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30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30 20:45
刘子若
你父母原来的房屋是公房,也就是承租房,不是产权房,所以不是遗产,后来你和你爱人出资人30万元购买拆迁后的回迁房,虽然写的是你父亲的名字,但是实际出资人是你们夫妻俩,真正的产权人是你们,并且在2008年办理了产权过户到你的儿子。所以我认为你的兄弟姐妹以该房屋是你父亲的遗产为由要分60万元,是没有道理的,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专业诚信、依法维权——刘子若律师为您排忧解愁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8-30 20:44
魏国鹏
你和你父亲已经形成了遗赠抚养协议,由你赡养老人,房屋的产权归你所有,这样做是合法的,其他子女无权再主张权利了,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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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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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8-30 21:05
席公民
房子已经是你儿子的名字。当然不是你父亲的遗产。过户时六十万的价格中是否还包括你当年所付的三十万及其增值部分?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两万五及增值。另外两万五及增值是你母亲的)现在有多少?搞清这些问题后你就知道该如何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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