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四年前离婚,当时有两万多元的债务,法院判定我还钱,但我和前妻和债务人私下商议为前妻还钱,从那之后债务人也没有要求我本人还钱,现在我前妻和债务人竟要求法院冻结我的工资卡,要求卡里存满八万块才可以解冻,请问,这八万块是法院要求的吗,还是债务人要求的,如果我将这两万多元的债务还掉,可以解冻吗,还是卡里必须存满八万才可以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