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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证据交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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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25388什么是编号?

民事诉讼案证据交换原则

请问律师,民事诉讼案的被告,有权利可以在开庭之前不提交答辩状给法院和原告吗?

咨询者:fa501003广西
[咨询时间:2013-08-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8-14 09:38
赵井燕
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不提交书面答辩,不影响案件的开庭审理。
羊永德律师
[地区:四川-眉山市
手机:13388250611
积分:2288
]
回答时间:2013-08-14 09:48
羊永德
可以不提交,当庭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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