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我因债务问题,法院判定我还债务人两万七千元,但我和前妻以及债务人私下协议这笔钱由我前妻还,至此以后,债务人也没有找我本人要钱,但现在,我前妻和债务人竟要求法院冻结我的工资卡,要求卡里存满八万块钱才可以解冻,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