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合同注明,102万是全包价,并有注明卖方在40天内自行筹备资金属楼,后来买方再贷款时出现一个问题,买方用公积金贷款,卖方说如用公积金贷款需买方多交一万五千元现金属楼的担保公司借款利息。
但签合同时大家一直没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但签合同时大家一直没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现在卖方非要买方出现金属楼利息。
否则不去属楼。否则不去属楼如果买方不履行,卖方过期不处理,22万的定金也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