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需要,在西安建了财务中心,在深圳的财务工作,我做的部份,被移去西安,这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该怎么赔偿?
公司有推荐去分公司的机会,不适合我,我没去,公司有提前30天通知,有叫工会人员做证人,赔8个月,我工作8年。
我没签协议,我要求16个月,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