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清远人,在清远有房子和户口。本人是清远人,在清远有房子和户口在广州工作和交社保超过5年。
若在广州市区一次性付款买房,房产证只写自己的名字。
问:本人户口迁到广州这个房子名下以后,户口在清远的儿子和户口在湖南的儿媳妇,是否也可以将户口迁入这里?若房产证写自己和儿子的名字(母子俩在广州工作和交社保均已超过2年),问:儿子至少要有多少产权,才可以将其在清远的户口迁入这里?盼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