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今年3月26日,通过人介绍,我从a手上转了一间铺面,转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间铺面的房东另有其人,而a也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到签定转让协议我付全款之后,a才把他与房东签的合同让我看,合同上a与房东签了三年的期限,并规定了a不能私自转让此铺面,如果转让,则房东有权收回此铺面。
但那时我和a的协议已签,款也付了,没有办法我也认了,只要不让房东知道此事,但现在房东知道了a转让铺面给我这件事,要收回铺面,不然就和我一年一年的签协议。
而我又不愿跟房东西签协议,因为铺子我是从a手上转的。
并且,与我签订协议的是a,而跟原房东签订协议的是a的丈夫,从这点是不是可以证明我与a所签协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