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40岁,在我1岁的时候父母就已离婚,各自组织了新的家庭,父亲与继母生了1个妹妹,我和他们一起居住在公房;母亲与继父生了1个弟弟,居住在继父单位分配的房改房;从小到大我的生母并没有支付过抚养费给我,也没有来往联系。
我长大后从舅舅处问到她的地址,才开始跟她恢复联系。
前两年继父因病去世了,请问他遗留的房产在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我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比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