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5年购买的单位福利房 由于和多原因我们没有及时办理房照 等要办的时候却发生了 单位在这期间却更改了名称 这就导致我们买的房无形中成了二手房 还涉及到很多的税费 请问 单位应该承担一些费用吗?